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声明
客户名称: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
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中京工业园区
一、核查指南及边界:
1、核查指南
本次核查采用的核查指南:
《食品、烟草及酒、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
2、核查边界
核查边界:
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中京工业园区,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2024年1月-2024年12月的整个厂区生产经营过程。
二、核查结果声明
通过文件评审、现场访问、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,核查组对排放单位2023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形成如下核查结论:
1、核算、报告与方法学符合性
核查组确认所有不符合已全部关闭,排放单位的核算与报告均符合方法学《食品、烟草及酒、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的要求,核查组对本排放报告出具肯定的核查结论。
2、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声明
经核查的排放量与最终排放报告中的数据一致,内蒙古东方万旗肉牛产业有限公司总排放量为7842.76tCO2,其中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3182.76tCO2、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0tCO2、废水厌氧处理过程排放量0tCO2、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的排放量4660.00tCO2。